自12月以来 许多教育局发布了新的规定 禁止“家长改革学生作业”
“学生作业家长改”“老师在微信群和QQ群布置作业”.家长们注意到,从12月1日起,这些地方教育局采取了新的措施,禁止“学生作业家长改”。
12月2日,该报(www.thepaper.cn)梳理发现,从12月1日起,石狮、福建、蚌埠、安徽、三门峡、河南等地陆续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此外,一些地方教育局也对家长关心的作业量,以及学校老师使用第三方学习app安排作业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福建石狮、安徽蚌埠:禁止教师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12月1日,福建省石狮市教育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要求各小学控制小学生作业总量,不得安排简单惩罚性的作业,不得安排家长完成的作业,禁止教师要求家长批改孩子的作业。
石狮市教育局明确要求中午不布置书面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准安排书面作业;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每天的书面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不布置简单、重复、惩罚性的作业,不布置家长完成的作业。
同日,蚌埠市教育局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特别提到严禁家长批改作业。
蚌埠市教育局在通知中提出了八项要求,其中第四条“致力教书育人”,提到在教育教学中不允许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不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准擅自从事影响自身工作的兼职和兼职行为。
此外,八项要求还对互联网微信群和付费辅导班做出了具体要求。比如,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群谁负责”的原则,互联网群体的创始人和管理者要履行管理职责,规范群体成员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河南三门峡、江苏海安:不得通过微信、QQ等布置作业
12月1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教育局也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三门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书面家庭作业管理“五要求”》(以下简称“五个要求”)。第四条要求明确规定,教师要“有布置就改正,有改正就评论”,学生不能以自我评价或相互评价的方式代替教师改正书面作业,严禁家长代改作业。
《五要求》还提出教师不要通过微信、QQ等电子通讯方式布置作业,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记录、完成作业、批改错题的能力。
此前,11月下旬,江苏省海安市教育局也对中小学作业过度依赖家长检查和第三方APP的现象做出了相应的规范管理要求。
11月27日,海安教育体育局就家长在微信公众号“海安”上提出的过度依赖家长检查、家长更改学生作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供老师要求家长帮助批改学生作业。在这一点上,海安教育局的态度很坚决,“不允许!”
“当然,从家校合作的角度,我们也建议家长主动监督孩子的作业,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自律。”。海安市教育局在回复中说。
此外,海安市教育局表示,对于学校使用第三方APP,各中小学校应根据需要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作业不应依赖电子产品,但原则上应采用纸质作业。另外
11月27日,兰州教育局官网发布《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项规定》(以下简称《十规定》),明确规定教师要亲自批改作业,不能只安排没批改的作业,不能应付批改,不能要求家长代批作业,并将学校作业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
同时,《十规定》还要求减轻教师负担,不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特殊工作;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督促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并及时向老师反馈。
11月23日,河南省焦作市教育局下发《焦作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负担十条要求》(以下简称《十要求》),明确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和学生代写作业。未能按时亲自批改作业的老师将被取消晋升和评估的资格。
论文梳理发现,从2018年至今,辽宁、浙江、海南、河北、广东、山东、贵州、广西、山西、陕西等至少十个省的教育部门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制止”家长批改学生作业,一些地方已经明确定期开展作业督导,甚至将作业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截至12月1日,山东潍坊、山西太原、安徽合肥、安徽蚌埠、湖北武汉、辽宁大连、甘肃兰州、河南焦作、河南三门峡、福建石狮、江苏海安等部分城市相继出台新规定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家长批改学生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