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分银行房贷评估上限上调2分以上 相关银行的名单在这里
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第三、四家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上限分别上调2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
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广东所辖(不含深圳)内地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的通知》,对广东所辖三、四、五类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地产贷款集中提出了具体要求。
它们是:三级中资小银行和非县级农村合作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上限分别为24.5%和19.5%;第四条县级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上限分别为20%和15%;五档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12.5%和7.5%。
2020年12月31日,央行、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体系,包括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两个指标。
对于三四五行,《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上限分别为22.5%和17.5%;17.5%、12.5%;12.5%、7.5%。
其中,《通知》第四条明确,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行,会同当地银保监派出机构,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合理确定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换句话说,以 《通知》 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
过渡期内,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对相关银行的要求与《通知》一致,即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比例超过管理要求且超过2个百分点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过2个百分点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
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也要求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的银行,在业务调整过渡期内,制定逐步满足管理要求的调整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管理要求边际趋同的具体措施,并于2021年2月19日前将调整方案报送相关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将实施情况报告相关部门。
广东有哪些银行涉及三四档?根据中国保监会2020年6月底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主要包括:央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结合辖内实际情况,对辖内第三档、第四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了2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
